关于推荐《江苏省城乡基层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资源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苏卫办科教〔2015〕14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现就推荐《江苏省城乡基层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资源库》入库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城乡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提高能力为目的,以强化服务为宗旨,精心选择推荐入库项目。
二、推荐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实践证明,属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计生技术,适合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使用。
(二)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国家相应技术准入,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三)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四)与我省农村卫生计生、城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中医药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项目推广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条件和手段,能够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已在本地区、本单位推广应用,实施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三甲医院限额推荐10项、其他单位限额推荐5项。
四、凡入库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我委将列入201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授予相应学分。请项目推荐单位在江苏省CME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系统填报《江苏省CME项目申报表》。
五、推荐材料《江苏省城乡基层适宜卫生计生技术项目推荐书》(请到我委科教处子栏资料下载处下载)一式一份。请各市、各单位于2015年11月10日前寄送我委科教处。
联系人:梁智,联系电话:025—83620713 江苏省城乡基层适宜卫生计生技术库项目推荐书.doc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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