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
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
9月份,我院连续三次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院领导李秀连、李德勤,以及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相关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列举了本次医药价格改革涉及我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变动的具体内容。在精神心理卫生部分项目、物理治疗与康复类、中医诊疗类、中医综合项目等方面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定价权;提高了诊察费、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麻醉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检验项目、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的价格。
会议指出,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有利于理顺医院业务收入结构,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对医院经营方式、运营模式将产生重大影响。我院在推进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中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医药价格改革,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要积极参与,制定好科室的推进措施和工作计划;二是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为医院争取更多的改革利益;三是院医保处要积极与市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统筹支付范围和比例变更的项目,合理定位好本次改革中的病人负担;四是院信息处要加强信息化水平支撑,保障综合改革的数据测试与维护等技术工作留有时间余地。(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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